宿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宿符路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限制。
4、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入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
5、录取方式:
(1)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专业志愿顺序满足专业要求,服从专业调剂的,按相关志愿满足考生要求。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文件执行。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57-3603554
邮编:234101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符路
九、其他须知:
1、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学院设立的一、二、三等奖学金等,最高奖学金达8000元/年,获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2、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活补助、勤工助学岗位。
3、学院全面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