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学校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国标代码:13967
学校地址:
合川校区:重庆市合川区高校园区思源路15号
华岩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1号
二、学校简介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5〕71号)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示范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合川和九龙坡华岩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300多亩。学校建有千兆校园网、现代化教学大楼、综合大楼、实训大楼、演播室、学术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公寓、综合型体育场。学校创建模拟仿真与真实职业环境相结合的开放型、生产型实训中心,现有校内实训室245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95个,市财政支持建设的省级实训基地59个),建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202个。学校现有教职工763人,其中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级职称的45人,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17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472人。目前在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13200余人。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44个。
三、主要办学成果:
★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
★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人社部专技人才继续教育基地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教育部工业机器人领域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建设单位
★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单位
★重庆市第一批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
★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发展影响力50强
★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最佳合作院校p分页标题e
★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人才培养试点高校
★重庆市软件人才培养基地
★重庆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推广中心
★重庆市云计算技术服务与推广中心
★重庆市物联网与大数据应用技术推广中心
★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双基地
★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双基地
★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数字内容创意设计专业双基地
★重庆市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
★重庆市级众创空间建设单位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
★重庆市安全文明校园
★重庆市学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
四、2019年学校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费、院校代码、招生批次,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五、2019年学校招生科类为:普通高中文史类、理工类、对口高职类、艺术类。2019年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类(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六、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规则及办法,实施网上统一录取。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2.学校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加降分投档、同等条件优先等录取照顾政策。
3.对于进档考生无分数极差要求。
4.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
5.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即按照分数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录取原则有明确要求的,学校遵照执行。
6.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办法:学校认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录取原则有明确要求的,学校遵照执行。p分页标题e
7.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七、录取新生就读校区安排。我校传媒与设计学院各专业录取新生就读地点为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华岩校区;城市建设工程学院各专业,大一就读地点为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华岩校区,大二、大三就读地点为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合川校区。其余专业录取新生就读地点为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合川校区。
八、经我校录取的普通高职(专科)学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入学后可转户口。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并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推荐就业。
九、入学资格: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学校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1、学费:最低5600元/年,最高8000元/年[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信息]。
2、住宿费:合川校区学生公寓6人间,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人;华岩校区学生公寓6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年人(具体收费以学生住宿的寝室类别为准)。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一、助学保障:
1.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开通了“绿色通道”。
2.新生奖学金:学校特设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异的新生。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学校将一次性发放新生入学奖学金。
3.新生圆梦助学计划: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特设置“新生圆梦助学计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被录取的学生,可申请专项助学计划。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学校将全额资助学生大一期间学费、住宿费。2019级资助名额为120名。
p分页标题e4.“新生圆梦专项计划”教育扶贫项目:针对酉阳、彭水、巫溪、城口等4个重庆市扶贫攻坚重点贫困县,学校设立了“新生圆梦专项计划”,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20名,其中酉阳5名、彭水5名、巫溪5名、城口5名。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学校将全额资助学生大一期间学费、住宿费。
十二、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十三、未尽事宜或本章程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规则有冲突之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规则执行。
十四、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 人:魏老师、赖老师
监督电话:023-42860454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68613751(传真)、023-68465940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1号综合楼102室
十五、本章程由重庆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