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普高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邮编237011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基本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及安徽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视其总分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4、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报考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方予录取。
六、颁发证书单位: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64—3384000、3383486
九、资助体系:
学院制定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特困生分类予以奖励和资助,不让任何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奖助学金:按学生在校综合测评成绩和国家政策,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
2、特困补助:学院每年从学费中提取资金资助特困学生。
3、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给予积极协助。
4、勤工助学:学院积极为广大同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十、其他须知: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