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始建于1939年10月1日,是省内成立最早的医疗类职业院校,初名“贵州省医事职业学校”,1941年8月更名为“贵州省省立贵阳高级医事职业学校”,1958年10月定名为“贵州省贵阳市卫生学校”。2006年升格为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07年开始面向全国十二省区招收高职学生。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功能完善、结构合理、配置先进,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医学卫生类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贵阳市行政中心所在地观山湖区,占地380余亩,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校内实验实习场所面积达64361平方米,藏书30余万册,建有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试和技术研发、社会服务“五位一体”实训体系,拥有康复实训中心、药物物流实训中心、医学检验和卫生检验与检疫实训中心等9个仿真实训中心,332个实训室。设有护理系、临床医学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卫生管理系、文化基础部、基础医学部、思政教育部8个教学单位。拥有教职工380余名,其中博士4人,硕士研究生130余人;高级职称110余人,中级职称114余人,双师型教师200余人。高职在校生6398人,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7%以上。
秉承“明德至善,业精技高”校训,以“立足贵阳、服务贵州、辐射西部、面向全国”为发展定位,以高职教育为主,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一体化、交流合作国际化”的办学模式,建成“特色鲜明、西部一流、国内有名”的高水平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
1.学院全称: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4152014083
3.学院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6.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7.学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市(区)普通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三、录取原则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学生。
2.学院以各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投档范围内,遵循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专业清),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则按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依次录取;若分数相同,遵循志愿。p分页标题e
3.学院对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4.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措施
1.学费:严格执行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学费标准,按学制收取,每生每学年3500元。
2.宿费:严格执行贵州省有关部门核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6人间公寓每生每学年1100元,8人间公寓每生每学年900元。
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按政策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设立校内奖学金、高考优秀新生奖学金;同时有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项有效措施,帮助有需求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招生组织机构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六、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经教育部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2.联系电话:0851-84127116、84127117(兼传真)
八、特别说明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