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唐山师范学院
二.学校代码:10099
三.校区、校址:学院现设有校本部(包括大学道校区、学院路校区)和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
1.校本部大学道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
2.校本部学院路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学院路41号
3.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河北省玉田县兴玉路350号
四.联系方式:
1.校本部电话:0315-3863129、3863181、3863352、3863353、3863190、3864568、3864569、3863183、3863537、3863092
2.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电话:0315-6159075
五.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六.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七.录取规则及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和相关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不预留计划。
2.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业,专科英语教育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本科日语专业招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本科德语专业招英语,德语语种考生。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成绩应达到115分(满分150分),英语口试成绩达到120分(满分150分)。
3.文史、理工类专业,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 不考虑分数级差。同分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根据各省的平分投档规则进行专业分配。“调档比例”和“征集志愿”均按生源所在省相关规定执行。
4.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录取规则如下:
(1)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联合考试(简称联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我校招收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用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的70%和高考文化成绩的30%加起来的总成绩作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对基准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成绩仍相根据各省的平分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5.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所有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p分页标题e
(2)我校招收的体育类本科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用所在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的70%和高考文化成绩的30%加起来的总成绩作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对基准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成绩仍相根据各省的平分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6. 公费师范生的招生按照河北省、唐山市有关部门文件政策执行,录取批次及要求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7.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按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对于加分投档的考生,所加分数在专业分配时予以认可。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公布的体检标准执行。
9.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我校不再单独安排其他语种的公共外语课程,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谨慎填报。
10.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收取标准:每生每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校本部分为:500元、800元两档;玉田分校:500元。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和我校相关政策要求,经申请可获得资助。
十.2019年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各相关专业的特殊要求,以及各专业上课地点,以相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十一.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唐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