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是以招收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为对象,以培养从事文化事业管理、艺术创作与表演、影视传媒工作的艺术实用人才为目的的高等艺术职业学校。著名豫剧大师常香玉曾任学校校长。
学院现有两座校区,分别位于郑州市郑开大道132号和郑州市文化路79号,地理位置优越,享受省会城市丰富的经济、文化、教育资源。学院总占地面积46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4500万元,图书馆藏书41.2万册。多媒体教室、网络实验室、演播厅、报告厅、体育馆、运动场、琴房、练功房、画室等设施一应俱全。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教职工560人,其中专兼职教师443人,副教授以上职称125人,教授20人。教师队伍中既有老一辈著名艺术教育家,又有具有创新精神的中青年教师。他们有着较高的艺术理论修养、丰富的艺术实践和教学经验,是河南省乃至全国艺术界和艺术教育界的知名人士和骨干力量。
学院设置有9个教学系(部),开设有35个专业(含方向),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560人。
建校以来,学院始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鲜明的艺术特色,以严谨的治学精神,造就了大批坚守在传媒业一线的技术专家和骨干力量,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像刘忠河、汪荃珍、王惠、李娜(歌唱演员)、孟祥礼、杨帅学等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和歌唱演员。丁岚、张立、李光洁、蒋欣等著名影视演员也曾师读于我院。
二、(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及学习形式)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学制三年,招收中等艺术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毕业生,为社会培养从事文化艺术管理、艺术创作与实践、大众传媒工作的高等实用人才。
三、(招生条件)
1、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报考影视动画、广告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外环境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3、学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学校只安排英语教学。p分页标题e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河南省物价局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2019年暂定理工类学费3600元/生·年,文科类学费33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5600元/生·年。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原则)
1、河南省美术类、播音主持类、编导制作类、表演类考生:我院美术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专业,根据考生高考后填报我院的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均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大综合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河南省音乐类考生:我院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舞蹈表演、曲艺表演专业,根据考生高考后填报我院的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按专业主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主科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总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大综合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河南省空乘类考生: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具备河南省艺术类统考表演专业合格证;该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表演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河南省普通类考生:我院各普通类专业(不包含空中乘务专业),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的原则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专业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5、河南省对口招生类考生:我院对口招生类专业,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由省招办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学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平行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6、录取的学生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就读,学生入校学习三年,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教育部承认的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六、(艺术专业成绩认定办法)
执行河南省招办的招生政策,使用河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
七、(奖学金及勤工助学)p分页标题e
家庭贫困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贫困生助学金等,同时学院还设有各类奖学金。
另外,学院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新生“绿色通道”,积极帮助贫困生申请助学贷款。
八、(联系咨询方式)
学院全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邮 编:451464
招生咨询电话:0371—60867529, 60867601 传真:0371-60867529
九、注: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招生计划】2019年学院拟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