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由开封市政府举办和管理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二、办学地址:
开封市东京大道中段。
三、招生对象:
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招考试,符合专业招生科目考试要求,高考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
四、录取规则及其他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生源省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
2、无男女生比例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招体检专业要求。
3、参加高职高专批统一录取。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要求。
4、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省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
5、考生可通过各级高招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查询渠道、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和招生咨询电话查询我校的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用特快专递的方式,按考生电子档案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及时寄送考生本人。
6、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入学。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须按入学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无故不报到者我校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按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处理。
7、严格按照河南省和开封市物价主管部门审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分专业暂定学费标准如附表所示,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8、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9、学生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可网上查询(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开封市东京大道中段
联系电话:0371—2286119922861166
邮政编码:4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