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潜山路382号
五、颁发证书: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原则:依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委最近颁布的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素质,择优录取。
2.录取方式:
(1)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相同考分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2)对报考我院的考生,将首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以实考分为准。
(5)本院招生专业无语种要求,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
(6)往届生的录取工作按省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
七、学费标准:严格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
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1-62231188 62231214
九、其他须知:学院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毕业生就业形势好,就业质量高,连续多年获得省教育厅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