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以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阳光工程”,坚持按计划招生,按程序录取新生。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予以承认。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相应专业。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按专业志愿录取。
5、专业考试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在录取时,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文化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综合分达到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综合分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六、颁发证书: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64-3711032
传真:0564-3713016
邮编:237158
九、其他须知:
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开通了“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大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积极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