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7万平方米(约合205.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7平方米;生师比20:1;专任教师31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9.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576.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390.8元;图书28.8万册,生均图书41.2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并根据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向全国各铁路局运营所覆盖的相关省(区、市)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我校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全国各铁路局、地方铁路公司、国企铁路运输公司、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专业需求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招生专业并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均为:5000(元/年/生)。
通信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由我校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除学费5000(元/年/生)外,企业加收培训费4500(元/年/生)。
住宿费:900元(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设有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和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在校期间特困生享受一定的经济资助或补助。p分页标题e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在辽宁省的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招生的所有交通运输类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觉异常II度)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我校2019年在辽宁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若数学成绩相同,再依次录取语文、外语成绩高的考生;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若语文成绩相同,再依次录取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特殊专业要求:
(1)我校2019年招生的所有专业均适宜男生报考,请女生慎重报考。
(2)我校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为:全国各大铁路局、地方铁路公司、国企铁路运输公司、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地铁、轻轨公司)、铁路施工建设单位(铁路工程局、隧道局、电气化局、通号公司等)。上述企业招聘毕业生时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耳聋毕业生,不招收下列专业的女生: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路行车)、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道)、铁道机车、铁道车辆、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3920766 39207673920768
3920770 39205202643844
邮政编码:12100
学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