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空军航空维修技术学院(军队校名)
二、国标代码:12055(各省代码详见各省招生与考试杂志)
三、学校隶属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装备部
四、分专业招生人数:2019年我院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编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空中乘务专业限制考生应试外语为英语语种,其余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5米至1.74米,或垫脚摸高达2.12米以上,男生身高1.75米至1.85米。必须先经我院单独面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2.机场运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2米以上,男生身高1.72米以上,必须先经我院单独面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3.通用航空航务技术专业要求:只招男生;
4.所有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5.定向培养士官要求:按照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制定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条件执行,详情请参见我院招生网页;
6.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六、录取规则
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按下列原则择优录取:
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七、学费标准
我院遵循属地原则,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八、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标准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院每年发放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
2.学院另设置优秀大学生标兵奖,发给甲等奖学金为2000元。p分页标题e
3.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九、由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学院地址
湖南·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跳马校区)
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348号(圭塘校区)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5473610(兼传真)、85473731、83381288、83383788。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田心桥村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10124
咨询QQ:800062655(企业QQ)939814237(QQ群)701194870 (士官咨询QQ群)
本章程由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