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省内普高)
一、学校名称: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部标代码:12808
三、学院性质:普通公办高校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专科
五、院址:苏州市西园路279号邮编:215008
六、院校简介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07年,是中国近现代农业教育的先驱之一,被誉为中国近现代园艺与园林职业教育的发祥地。我院现为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服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等。坐落于风景秀丽的苏州古城,临近虎丘、寒山寺、留园等世界著名景区,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功能齐备;校园内古木参天,绿树成荫,环境优雅,风景迷人,是苏州园林式单位。
设有园艺科技学院、园林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智慧农业学院、环境工程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设置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室内设计、会计、旅游管理、商务日语、商务英语、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等38个招生专业,其中各级各类品牌、特色、重点专业占到一半。面向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各类在校生近万人,教职员工560余人。
我校秉承“励志耕耘,树木树人”的校训,在112年的办学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果,为社会培养了7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已发展成为一所办学实力强劲、办学水平优秀、办学特色鲜明、社会影响卓著的百年老校,被评为全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首批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近三年,师生在世界园艺博览会、全国全省信息化教学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职业规划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等比赛中摘金夺银,屡创佳绩,获奖质量和数量位居全国前列,2016年和2017年分别获得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荣誉称号,连续六次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
我校坚持人文关怀,奖励助学政策到位,各类奖助学金覆盖面超过50%,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校园文化底蕴深厚,形成了“社团文化节”、“百花艺术节”、“中外文化艺术节”、“毓秀园林文化艺术节”、“食品营养节”、“科技文化节”、“天使之翼文化周”、“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校园文化品牌,多个文艺作品在全国高校歌曲比赛、省大学生文艺展演中获得佳绩精品。p分页标题e
凭借雄厚的办学实力和优越的地理位置,我校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呈现出蓬勃喜人的就业态势。毕业生主要推荐到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市区以及上海、浙江等地就业,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5%以上,学院多年来连续获得江苏省就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院创建了苏农大学科技园(苏州5i苏创中心),为毕业生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便利的条件,毕业生中先后涌现了全国首家“园林植物医院”、全省首个“家庭农场”等创业典型。
欢迎有志青年报考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七、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各专业的选测科目要求:历史或物理。
3、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5合格。
4、学院根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的1:1.01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则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择优录取(先分数后等级)。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需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联考,联考美术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生办统一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体检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相关文件的规定,我院2019年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各类型收费标准不同,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报。
(2)宿费:4人间公寓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生;6人间公寓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生。
九、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学费减免及其他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等,最高可达20000元,受资助比例达50%。
十、咨询与联系方式:考生可通过学院的互联网或电话咨询招生信息,学院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即在学院网上公布。
网络实名: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512-66098505 66098507 6609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