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三亚市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学院被教育部批准为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院校。
一、学院全称: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12717
三、学院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荔枝沟大学园区100号
邮政编码:572022
四、层次:高职
五、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六、招生计划
2019年我院将面向全国进行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信息为准。
七、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2.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所招专业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
4.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照“志愿顺序,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录取男女比例不限;我校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5.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政策加分录取。
6.对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分择优录取。
八、录取公布
录取结果可登录所在省市(区)考试局(院)官网查询或我院网站主页之“招生信息”查询。
九、助学措施
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十、收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1.学费:8000元/学年(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8600元/学年(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专业);9600元/学年(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消防工程技术专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新能源汽车技术、休闲服务与管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待定,以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专业)。p分页标题e
2.住宿费(全部为空调宿舍):六人间1600元/学年;四人间2200元/学年。
十一、专业要求
1.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报考要求:男生身高4300px-4575px,女生4050px-4325px;体重(kg):[身高-110]±[身高-110]×10%;视力: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无色盲、色弱;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体匀称,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入学后发现有条件不符合者,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报考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4125px;女生身高不低于3875px;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体匀称,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入学后发现有条件不符合者,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十二、退费办法
按照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民办高校退(转)学退费办法》(琼教计[2008]158号)执行。
十三、证书制度
实行“1+x制”,毕业颁发国家电子注册的《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普通大专学历证书;专业技能考核合格者,由相关部门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十四、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
2.联系电话:0898-382899660898-38283750
3.传真:0898-38283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