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护理、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动物医学、导游、酒店管理、文秘、语文教育(师范)等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36号;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技术、学前教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等专业在北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2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7万平方米(约合219.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9平方米;生师比14.2;专任教师37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2.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199.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450.7元;图书43.9万册,生均图书79.8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没有语种限制,学校在录取时不设定男女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700元/年或12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
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将对困难学生采取多种形式的扶困助学措施,如:落实国家(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设立学校专项奖学金;为贫特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p分页标题e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在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考生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考生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8-2260651(传真) 0418-229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