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石油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石油炼制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工业分析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化工生物技术、化工装备技术、数控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热力设备运行与检修)、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智能控制技术、供用电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商务英语、社区管理与服务、国际贸易实务以上专业在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四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校园占地面积9.9335万平方米(约合148.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9平方米;生师比14.5;专任教师25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8.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6.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258.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6088.7元;图书30.2万册,生均图书76.8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计划安排主要是根据化工、机械、电子等行业企业的特点和需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向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应用化工、化工设备、分析检测、环境监测、仪表电气自动化等理工类专业倾斜。
各专业均无语种限制,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费:4500元/年。宿费:二、三号宿舍楼800元/年,一、四号宿舍楼500元/年。
2.学费、宿舍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宿舍费;不足一个月,按整月计算。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4000元/生、2500元/生两个等级。p分页标题e
2)院长奖学金每年金额为1500元/生;院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年金额为500元/生,二等奖学金每年金额为200元/生,三等奖学金每年金额为100元/生;院长奖学金获与院级奖学金不能兼得。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2018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当分数相同时:理工类按综合课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再相同,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按外语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再相同,依次为“语文、综合课、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6.联系地址、网址
学院北区: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四号邮编:121001
联系电话:0416-32120343212036(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