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锡林郭勒盟行署。学院位于素有“草原明珠”之称的锡林浩特市。学院占地面积2048亩,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实有固定资产50.04亿元,其中实验实训设备总值2.7亿元。拥有配套齐全的教学、实验、实训和生活设施,条件一流。现有教职工185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353人。全日制在校生15059人(含留学生304人)。
学院现设有医学院、机械与电力工程学院、草原生态与畜牧兽医学院、蒙古语言文化与艺术学院、体育学院、成吉思汗电影艺术学院、通用航空学院、齐·宝力高国际马头琴学院、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工程学院、马术学院、民族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和福达驾驶员培训中心等16个教学单位,设有蒙古文化研究所、蒙古族科学史与游牧文明研究院、褐煤粉煤灰工程技术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学院与吉林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联办招收在职工程硕士和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班;开设有护理、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畜牧兽医、播音与主持(蒙语标准语)等56个高职专业(含方向)。新建成占地面积32000平米、设备先进的附属康复医院,为发展我盟健康产业、建设养老社区提供支撑。
学院先后荣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3年被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院校;2014年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该年度全国大学生就业工作50强高校之一;同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民族艺术、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单位。2015年被授予“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11月获批“草原英才”工程“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基地”。2016年荣获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和教育厅授予的“2011—2015内蒙古自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2017年荣获“第五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2017、2018连续两年入选“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18年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是“全国优质高校”建设高校。
二、国标代码:12677
三、报考代码:785(内蒙古自治区)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p分页标题e六、外语语种:除英语教育专业限英语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七、办学宗旨:坚持“特色办学,质量立校,内涵发展”的原则,坚持国家制定的高等院校的办学标准,以服务地方经济为重点、立足当地、辐射周边、面向企业、外联国际,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以信誉求生存、以就业促发展,培养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把学院建设成为在内蒙古地区有一定影响,在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有较强示范作用的现代化高等院校。
八、就业渠道:学院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机制,为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我院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宁波、东莞等经济发达城市与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诚信的协作关系,实行订单式培养,学生入学就可签定就业合同或就业意向。2014年初,国家电源基地项目——锡盟至山东济南、锡盟至江苏泰州两条特高压输电工程项目已正式启动,锡盟委、行署委托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为锡盟当地培养急需的技术人才。未来3—6年,我院将为电源基地相关企业输送大量煤、电、矿等专业的高职高专技术人才。
九、专业设置:
全日制专科招生专业有护理、护理(老年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蒙医学、药品经营与管理、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厂热能动力装置(集控运行)、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3D打印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畜牧兽医、畜牧兽医(宠物诊疗)、畜牧兽医(马业)、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土保持技术(草原及草原生态保护)、园林技术、饲料与动物营养、播音与主持(蒙语标准语)、音乐教育(舞蹈、声乐、器乐)、音乐表演(马头琴演奏)、动漫制作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戏剧影视表演、影视编导、摄影摄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体育教育(足球、中小学教师、搏击)、民族传统体育、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运动训练(马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教育(小学教育方向)、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数据运维)、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商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组建与维护)、信息安全与管理、通信技术、软件技术(网站建设)、软件技术(计算机媒体设计)、会计、经济信息管理、导游、财务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空中乘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无人机应用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等56个专业(含方向)。p分页标题e
十、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所报志愿为依据,依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认真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专业录取原则
区内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开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准;平行成绩考生录取以《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文件规定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蒙授其他艺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录取时依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生录取原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班考生只招收具有蒙语言基础的考生,其他考生慎报。
(五)“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及专业测试,不合格考生转入其他专业就读,无基础考生慎报。面试、体检及专业测试标准见学院招生简章及网站通知。
十一、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十二、奖助措施:学院为鼓励品学兼优及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行奖励助学制度,并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学院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明安图街11号
邮 编:026000
联系电话: 0479—8269414、8263433
咨询机构: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