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国标代码14283
三、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规划3街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组织机构
(一)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落实国家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招生方案。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二)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七、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计划。2019年招收职业本科的专业和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批复为准。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但受师资、设备等因素限制,学生入学后学校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九、招收男女生比例
根据教育部教学[2019]1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在招收男女生比例中,无任何限制。
十、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十一、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一)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学院招生计划根据年度招生规模,统筹考虑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社会需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编制2019年招生计划。
(二)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录取要求:男净身高173--183cm、女净身高163--173cm。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录取要求:男净身高174--185cm、女净身高164--180cm。体重:身高-110的公斤数(上下浮动5公斤)。无传染病史、无色盲色弱、体表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口吃等。
(三)收费标准:1.学费:所有专业每学年5000元。
2.住宿费:6人间1000元/每学年,8人间900元/每学年。
十二、录取规则
(一)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录取新生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考生录取规则为: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考虑其数学、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单科成绩。
(二)我院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p分页标题e
(三)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需参加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含蒙授)、体育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其他艺术类考生需参加自治区其他艺术类联考并且成绩合格,录取时依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学生待遇学院对特困生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二)证书种类: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五、联系方式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规划3街
电 话0470-2283111、2283118、2283112、2283113
传 真0470-228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