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全称为湖南体育职业学院,部标代码为12423,地址为长沙市雨花区体院北路71号。
第三条学校为湖南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公办),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上级主管部门是湖南省体育局。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
第五条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六条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精神执行。附专业名称及代码:
健身指导与管理670410
社会体育670403
体育教育670114K
运动训练670401(含定向士官方向)
民族传统体育670406
国际标准舞650208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670405
体育保健与康复670409
体育运营与管理670408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670411。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七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第八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分数要求高于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分数。
第九条招生按招生计划数的120% 比例投档。p分页标题e
第十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省招生办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一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依照:总成绩=文化成绩+术科成绩。(体育、艺术类考生)
总成绩=文化成绩(普通类考生)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二条学费收费标准为:
健身指导与管理4600元/年,
社会体育4600元/年,
体育教育3500元/年,
运动训练4600元/年,
运动训练(定向士官)7850元/年,
民族传统体育4600元/年,
国际标准舞7500元/年,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4600元/年,
体育保健与康复4600元/年,
体育运营与管理4600元/年,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4600元/年。
第十三条学院专业介绍、奖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体院北路71号;邮编:410019;咨询电话:0731-85072855(兼传真)85072701。
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