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广告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9年)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蒲河南路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86639.0平方米(约合579.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4平方米;生师比13.6%;专任教师27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26.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16.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00.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254.9元;图书33.1万册,生均图书75.7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9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广告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公示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为资助生活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奖、助学金评选体系。⑴国家奖学金8000元;⑵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⑶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⑷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⑸学院奖学金一等800元、二等400元、三等200元、德育奖学金500元。具体奖项、奖金标准以每学年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问题。
4、住宿费:8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2019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p分页标题e
4、艺术类:
美术类:广告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艺术设计(平面设计)、艺术设计(装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在高职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分均达到省招考委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按省招考委投档的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非美术类:表演艺术、影视编导专业在高职专科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的规定。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取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末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同等考生处理办法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艺术类按外语、语文、数学的分数高低优先录取。
七、联系电话、网址
邮寄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蒲河南路 邮编:110148
招生办电话:024-89346152、89349555、89349666
传真: 024-89346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