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通辽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学校全称:通辽职业学院 院校标准代码:13740
学校地址: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大街东段 邮编:0280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学制:三年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即按投档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当考生成绩相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理科类考生依次按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对口升学的考生依次按专业综合、数学、语文、外语等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4.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5.不限定男女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我院认可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以及优先录取的政策。
7.报考我院酒店管理(高铁、航空服务方向、校企合作)专业的考生经企业面试合格方可录取,面试不合格者可转到其它专业就读。
二、资助政策
我院对特困生将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三、收费标准:
学费:根据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4500---5000元/年; 住宿费: 800元/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通辽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8888558 888855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