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352(普通类、艺术类)(跨省招生代码以各省公布的为准)
1488(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专科院校(省级示范高职院校)
一、报考条件:
江苏考生:文、理科统招类考生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即5合格;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跨省考生:以所在省(区、市)政策规定为准。
二、录取规则:
1.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对普通文、理科考生的选测科目和等级不作具体要求。
4.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分相再参考考生语文、数学两门成绩择优录取。对专业不服从的高分考生,如考生所填专业已录满,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录取。
5.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限考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
6.艺术类专业只招收美术类考生,经省考试院按文化艺术总分投档后,择优录取。
7.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跨省考生的录取规则,与本章程不符的,以所在省(区、市)的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三、收费标准:
1.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生;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生;嵌入式培养类专业另收培养费1800元/年·生。
2.住宿费:800-1200元/年·生(按不同住宿条件核收)。
四、奖励、助学:
1.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新生奖学金(2000元)、学校奖学金(400-1200元/人•年)以及翔宇奖学金等合作企业系列奖(助)学金。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通过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年)、学校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求职补贴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3.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对建档立卡的贫困生予以学费全免。p分页标题e
6.对家庭困难的中西部省份考生,学校给予专项助学补贴。
五、学历证书: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含注册入学)考生,入学后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符合学校毕业生管理相关规定,发放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考生可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咨询
2.电话咨询:400-883-2686(免长途话费)0517-8385868683858666
4.微信咨询:微信号jscjxy
5.Q Q咨询:34958377(冯老师)297329171(郑老师)214103065(陈老师)
七、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