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二、院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机场路18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六、学院概况:
国家公办、独立设置的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最北的高校,也是大兴安岭地区唯一的高等学府。
七、录取规则:
1、学院认真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则,严格执行省级招生政策及规定。
2、按照各省招生办(考试院)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学院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通过征集志愿进行完成,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
3、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5、无专业志愿间的级差分。
6、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八、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通过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和学院网站发布,考生可网上查询。
九、收费标准:
学 费:分专业每生4000-6000元/年,具体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住宿费:学生宿舍每生800-1000元/年,学生公寓每生1200元/年,具体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十、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机场路18号
咨询电话:0457-2172337 2172335
传 真:0457-2172335
邮政编码:165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