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科层次。
三、办学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536号 邮政编码:610067
四、录取规则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的有关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录取调档比例:控制在1:1.2以内(以所在省市招办规定为准)。
3、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
4、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若所报专业录取不满,则从自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5、对考生的身体要求即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6、通信类、城市轨道交通相关专业,要求无色盲。
7、外语语种:学校的外语课程教学统一安排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五、奖、贷、助学措施
学校奖、助、贷体系按国家规定建立。学校按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设立了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川邮青年榜样等专项奖学金。单项金额最高可达到8000元/年,每年执行校内外各类奖助学金逾千万。另外,部分通信企业校友还在学校设立了以企业命名的专项奖、助学金。学校按政策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六、毕业证书的颁发:对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书。
七、联系电话:028-84671557 84782789
传真:028-84782321 84791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