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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招生章程-2019年普通类本科

江苏理工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为保证我校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招生相关省(市、自治区)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性质

1.学校全称:江苏理工学院

2.学校类型:理工类

3.学校层次:省属公办本科

4.学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

(二)学校简介

江苏理工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被誉为“千载读书地,现代创新城”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江苏省常州市。学校创建于1984年,历经常州职业师范学院、常州技术师范学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等时期,2012年更名为江苏理工学院。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教育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数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建有新能源汽车学院、医疗器械学院、深兰人工智能学院、刘海粟艺术学院、赵元任语言文化传播学院等多个行业学院和研究院,开设60个本科专业,在机械工程、环境工程两个领域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形成了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三)人才培养

建校以来,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输送了6万余名毕业生。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超七成毕业生在上海、苏州、无锡和常州等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就业。

(四)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近1400人,专任教师1000余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双聘)、正高职称教师近140人、博士学位教师近400人、硕博研究生导师170余人,聘请学术和产业界知名专家100余人担任特聘教授或兼职教授。有多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全国优秀教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省特聘教授、江苏省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有100余人次获批江苏省“333工程”“青蓝工程”等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

(五)科研成果

近5年,学校主持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350余项,横向科研课题700余项,科研经费近3亿元,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50余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近500件。p分页标题e

(六)学科实力


江苏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2019年普通类本科
  招生简章  第1张

学校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发展特色,优化学科结构,加强应用研究,形成了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教育学等一批引领性学科,打造了“职业技术教育”“资源循环利用”等学科亮点。现有江苏省重点(培育、建设)学科7个,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分园、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等省级以上学科科研平台近20个。

(七)国际交流

学校大力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积极引进国际先进办学理念、标准和资源,重点打造以中德合作为主的国际合作办学特色,先后与德国、美国、英国、韩国、乌克兰、以色列、哈萨克斯坦以及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高校建立紧密的合作与交流关系。每年选派专家、学者赴德、美、英、加、日、韩、澳等国家进行访学或交流,聘请外籍教师百余名来校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目前面向韩国、俄罗斯及中亚国家招收留学生。

(八)学校荣誉

学校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工作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学校学生工作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公布为准,也可登录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或向我校学生工作处咨询。

四、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择优录取;

2.各批次省控线由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统一划定,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执行;

3.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p分页标题e

4.对报考非语言类专业考生所学语种不作限制,但入学后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教学中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

5.江苏省录取等级要求。普通公办本科:选测科目BC(含)以上,必测科目均须在C(含)以上,信息技术科目成绩为合格;中外合作办学和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选测科目BC(含)以上,必测科目均须在C(含)以上,信息技术科目成绩为合格;艺术类本科: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

6.江苏省普通类录取规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安排专业,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分数相同时看投档成绩,投档成绩相同时再看与专业相近科目成绩高低,文科比较语文(含附加分)成绩,理科比较数学(含附加分)成绩。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每取得一个A+、A、B+ 等级,分别加上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艺术类录取规则按照“先总分、后专业志愿、再专业分”排序,即先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再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排序,总分和专业志愿都相同时再按照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文化成绩、综合素质等安排专业;

7.外省普通类录取规则是按照“先总分、后专业志愿”排序,即先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再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单科成绩、综合素质等安排专业;艺术类录取规则是在文化成绩达到合格线基础上,按照“先专业校考成绩、后专业志愿、再文化成绩”排序,即先按照专业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校考成绩相同时再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排序,校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时再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综合素质等安排专业;

8.预留计划使用按照规定执行,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9.录取结果由我校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提供。

(规则5、6仅适用于江苏省考生,规则7适用于非江苏省考生)

五、报到与入学

录取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p分页标题e

六、收费标准

文科专业:5200元/年,理科专业:5500元/年,工科专业:5800元/年,嵌入式培养专业:78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七、联系方式

1.江苏理工学院

联系电话:(0519)86953112 86999551

传 真:(0519)86999551

2.江苏理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江苏省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

联系电话:(0519)86966557 86953437

传 真:(0519)8695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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