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我校2020年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省份安排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2.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计划为120人,分省分专业计划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5月10日至31日考生可登录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3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学生最多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7月27日前,依据“专业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3倍确定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相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四)高校考核
我校于8月1日进行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像。
1.面试方式
采用站点式面试考核方式,分为科学思维、创新想象、公民素质、人文素养、个性特长五个站点,每个站点对应一个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须参加5个站点的考核,每个站点的考核时间为5分钟。
2.面试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我校面试考核每个站点20分,共计100分,占考生综合成绩的15%。
3.体质测试方式及成绩使用方法p分页标题e
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50米跑或立定跳远(由考生自主选择),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标准。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体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我校面试考核成绩共同构成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占85%。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面试考核成绩*15%
2.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入围专业和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和专业。预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综合成绩相依次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以及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1. 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本科阶段不能转换专业。对强基计划班学生第一学年学习情况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成绩靠后的学生分流至同专业普通班,同专业普通班成绩靠前的学生也可通过自主报名、综合测评,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班学习,形成动态进出机制。
2. 鼓励通过考核优秀的基础学科拔尖学生进入更高层次阶段学习,探索采用 “本-硕-博”衔接培养和管理模式。
3. 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编班,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管理模式。设立学业导师、科研导师和生活导师,学校各级科研平台均面向学生开放,鼓励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早接触科研前沿,为学生攀登学术高峰搭建平台。
4. 设立“强基计划”专项基金,加大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的实践实习、创新创业、国际交流等方面的经费投入。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p分页标题e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中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中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邮箱:admis@csu.edu.cn
中南大学招生在线:http://zhaosheng.csu.edu.cn/
中南大学纪委(监察处):0731-88879252,88830637;jubao@cs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强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