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车需要上牌。深圳电动二轮车需备案上牌才可上路行驶。未备案的超标电动车将不能上路行驶,未备案的电动二轮车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否则可能会扣车和罚款。
电动车备案标识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统一制作发放,具有唯一性,实现人、车、标识绑定对应;
对于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白色标识,可长期使用;对于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新国标是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最高车速25公里/小时、最大电动机额定功率400瓦、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车体宽度不宽于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蓄电池标称电压不高于48伏等,是标准中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