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证本身是不分等级的,只有4种不同种类的许可证
(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2)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3)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几种情形,其中一项为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不予发证。
一般来说,经营化工、化肥、农药、油漆、鞭炮、散装汽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挥发商品的场所,应认定为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场所。因此,您的烟花爆竹店按规定不予设置烟草零售点。
2014年,国家烟草专卖局针对加油站便利店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下发了专门文件。文件规定,具备安全保障措施的加油站便利店不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基于安全因素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范围。
因此,不存在安全隐患又符合其他法定办证条件的加油站便利店,可以按照“一店一证”的原则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