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将同一科类某批次线上填报了某一志愿第一、第二志愿等的考生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依次投档,先投分数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再投排序在后的考生,直到完成录取计划为止。对单个考生投档时,依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先投档到有计划余额且排序在前的院校。
举例说明平行志愿录取流程:在对某个批次投档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将严格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逐个检索、投档当检索到某个考生时,再依次检索该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个到最后一个平行志愿,只要被检索的院校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如该生填报的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该生则无法被投出,此时该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投档机会,系统将进行下一个考生的检索、投档过程。
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基本投档单位,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
进行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按照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排序),再按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到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先投分数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
对某一位考生来说,其投档规则是:按照该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当计算机检索到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有计划余额,考生档案即可投到这个院校的该院校专业组;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则不能投档;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