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院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院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院校投档比例内末位并列位次考生全部投档。
二,平行志愿是如何录取的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成绩优先,遵循志愿。
在某个招生批次投档前,先将全省同类考生(文、理、体、艺)按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从第一名考生开始,依次把考生向其所填的院校志愿中投放,轮到某考生投档时,投档操作运行过程如下:
先检索该生所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计划数是否招满,如没有招满则将该考生的档案投向第一志愿院校。若第一志愿院校已经招满,则检索其第二志愿院校是否已经招满,若未招满则将该考生的档案投向第二志愿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