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宪法地位:在认可英国女王为国家元首的15个英联邦国家中,她作为国家元首的地位是受到宪法承认的。原先这些国家都曾是英国的殖民地或自治领地。
2、政治地位:女王在现行英国君主立宪制当中具备咨询权、褒奖权及警告权。现时,女王在政治上有着重要影响力,特别是在政治危机中,女王通常起到稳定和平衡的作用。
3、军事地位:女王是英国名义上的三军统帅。女王及其王室成员是英军不同团队的名誉长官。按照英国法律,军队须宣誓效忠女王。
历史女王介绍:
在欧洲历史上,无论是古希腊、古罗马,还是中世纪的骑士时代,皇帝、国王这些名词从来都是男人的专利,从14世纪开始,在一个又一个的国家,一个又一个的女王(皇)断断续续地出现了,一直到当代,累计有三十来位。
英国6位,俄国4位,荷兰3位,卢森堡2位,西班牙3位,葡萄牙2位,瑞典2位,丹麦2位,奥地利1位,波兰1位,匈牙利1位,还有苏格兰、纳瓦拉、那不勒斯等已为人兼并的国家也出过女王,不过有些女帝王严格来说不能算是“继承”王位,而只能说是“夺取”王位,如俄国的叶卡捷琳娜等。
在今日的欧洲君主制国家的在位国王之中,有2个是女王: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她们都不是本国历史上第一个女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