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高考志愿投档规则
本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投档规则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
二、河南高考志愿填报要求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要求和规定程序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逾期不予补报。在规定的截止期前允许有2次修改,此后将无法更改。
(2)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完成提交后,即视为与高校之间的志愿约定生效,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考生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并加盖公章后存入考生档案。
(3)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家长、老师、同学及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