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考录取流程图
调档——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对该校的报考情况,确定院校的具体调档比例。院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投档——市高招办按照高校的调档要求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院校调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在网上投递给高校。
阅档——招生院校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下载考生的电子档案数据并进行审阅。
预录取——招生院校按照学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考生的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和预退档的结果通过网络上传给市高招办。
录取检查——市高招办对高校预退档考生的情况进行录取检查,如无异议,则结束录取。
打印录取名单——市高招办依据招生院校的录取结果打印录取新生名册(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附加《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市高招办录取专用章后寄送招生院校。
填发通知书——招生院校按照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通知书》(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另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通过邮局寄送考生。
二、考生电子档案六种状态运行
(1)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被招生院校调出去或调出去后又被招生院校退档,如是被院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后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表示市高招办已将考生电子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院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省市招办投给院校的档案数一般多于招生计划数,院校通过阅档后还要退出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
(4)预退档: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市高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5)预录取:表示院校准备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市高招办,等待市高招办网上录取备案;
(6)录取:表示院校录取结果已经市高招办确认,市高招办和招生院校将据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