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民主专政特点优点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的 特点。我国民主的广泛性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民主主体的广泛性。在我国,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他们平等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第二,人民享有民主权利的广泛性。我国宪法第二章确认我国公民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
优点:
1、人民民主专政实行大多数人对极少数敌人的专政。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是坚持国家专政职能的重要依据。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被消灭,阶级矛盾已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由于受国内外因素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被激化。
2、人民民主专政,在概念表述上直接体现了民主与专政的辩证统一。它明确地表明了我国的阶级状况和政权的广泛社会基础;在实践上能使人们正确理解我国政权的性质和职能防止只强调专政而忽视民主或只强调民主而忽视专政的片面性,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领导力量 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
阶级基础 都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国家职能 都有民主和专政两个方面。
历史使命 都要实现共产主义。
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发展。
是在中国历史条件下的无产阶级专政。
是新型的民主与新型的专政的结合。
符合我国国情。
一句话,人民民主专政是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
二、人民民主专政主要特色
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与实践则充分表明,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爱国统一战线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
多党合作
中国八大民主党派大多产生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长期的革命和斗争史上,它们选择并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合作的传统,并进而形成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实践证明,这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重要内容。因此,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基本内容在于: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全作的基本方针。而且,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各民主党派享有宪法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p分页标题e
爱国统一战线
在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除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之外,还包括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而这则是1982年宪法规定的爱国统一战线。可以说,统一战线的存在和发展,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又一主要特色。
中国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修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实际包括着两个联盟:一是由祖国大陆范围内的全体劳动者和爱国者组成的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这个联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二是广泛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它的任务主要有:一是国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而努力而奋斗;二是争取台湾回归祖国,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大业;三是为维护世界和平作出新的贡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同各民主党派及其他爱国人士进行政治协商的机关,也是中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