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
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物分析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药鉴定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中药学、中成药学和方剂学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考试分为中药学和药学两类考试,每类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是两类考试的共考科目。从事中药学或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中药学类或药学类的考试。
二,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