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的意思是圣人从事于无所成名的事务,施行无须仗名立言的劝教。出自《道德经》,体现“道”的“圣人”。要治理百姓,就应当不尊尚贤才异能,以使人民不要争名夺利。老子所讲的圣人,所为所不为既不是说人性善,也不说人性恶,而是说人性本来是纯洁素朴的。
如果社会出现尚贤的风气,人们对此当然不会视而不见,肯定会挑动起人们的占有欲、追逐欲,从而导致天下大乱。倘若不使人们看到可以贪图的东西,那么人们就可以保持“无知无欲”的纯洁本性。使人们不贪欲。使人无知无欲也并不是要剥夺人们的生存权利。而是要尽可能地“实其腹”、“强其骨”,使老百姓的生活得到温饱,身体健壮可以自保自养;此外要没有争强好胜之志,这样做,就顺应了自然规律,就做到了圣人的无为而治。老子还认为人的本性是善良的纯真的。而种种人类丑恶行为,则应当是圣人的有为和乱为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