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世纪时法国人莱布尼兹提出开凿苏伊士运河的计划,19世纪,法国工程师费迪南德·李赛普将这一计划变成了现实。1854年,他与尚为土耳其属国的埃及总督赛德帕夏签订了《关于修建和使用沟通地中海和红海的苏伊士运河及其附属建筑的租让合同》。合同规定,从运河通航之日起,租期99年,期满后归埃及所有。
2、埃及无偿提供开掘运河所需的一切土、石、劳力;运河是埃及领土的一部分,运河公司是埃及公司 ,受埃及法律和习惯所管辖 。1859年4月25日,在所谓“国际苏伊士运河公司”的主持下,运河于北端的塞得港破土动工,1869年8月竣工 ,11月17日通航。通航后的运河曾被法国控制,当时运河公司股票的52%分散在法国资本家手中,1875年英国政府乘埃及政府财政危机,占有了埃及全部15%的股票,从而持有公司股票的44%,成为运河的实际控制者,1882年英国又出兵埃及强占运河地区 ,自此控制运河达74年之久 。
3、1956年7月26日,埃及正式将运河收归国有。同年 ,埃及击败了英、法纠合以色列的武装侵略 ,捍卫了运河主权 。1967年6月以色列再次发动侵略战争,西奈半岛被侵占,埃及关闭了运河。1973年10月,埃及对以色列发动自卫反击战,强渡运河,收复西奈部分领土。1975年6月运河重新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