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 专业百科 正文

2023年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3年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报考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3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68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

邮编:224005

第四条学校是省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学校、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是中国职教学会卫生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行指委康复治疗类、全国食药行指委药学服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第五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内部和第三方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报考要求

第八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考核方式:学生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统一普通高考。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色盲色弱者不得报考医药卫生类专业。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其他专业对性别无要求。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实际情况,编制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2023年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专业百科  第1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p分页标题e

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

第十五条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专业类)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将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比较规则:

1.高招改革“3+1+2”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历史类考生投档分相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物理类考生投档分相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2.高招改革“3+3”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3.非高招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依次按照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文科按照语文投档成绩、理科按照数学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第十六条普通高考建议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目前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医学类专业6200元/学年(币种:人民币)。

第十九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800-1000元(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奖励项目,设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详见学校官网。

第二十二条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 邮编:224005

电话:0515-88330050;88330051;88159720;88588616;

校址: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邮编:224005

招生传真:0515-88576015p分页标题e

电子信箱:jsyyzsb@163.com

2023招生咨询QQ群:227298783

招生监督电话:0515-88588610

招生监督邮箱:jwjb8159428@126.com

学校网址:www.jsmc.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jsmc.edu.cn

微信公众号: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JSMC1941)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JSMCZSJY)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2023年4月

海报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https://www.edbdz.com/zhuanyebaike/334597.html

相关文章

重庆城市轨道交通中专学费

重庆城市轨道交通中专学费

重庆城市轨道交通中专学费本文将介绍重庆城市轨道交通中专的学费情况。首先,我们将了解学校的报名费用;接着,我们将讨论在哪里报名和缴费的相关...

专业百科 2024-02-14 21:01 0 63

感谢您的支持
文章目录
 1